第一条 学院差旅费管理报销办法参照《汉中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汉财办事【2014】228号)执行。
第二条 学院教职工因公务出差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报经有关领导批准(样表附后);出差返回学院后报销前,先到计财处在专职审核人员指导下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然后请领导签批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三条 教职工因公务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标准间限额按市级和其余人员两个标准执行。出差人员应本着节俭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选择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和干净卫生的协议宾馆或其它宾馆住宿。
第四条 在学院经费开支审批限额内,赴市内各县出差由部门、系部负责人签批,省内各市出差由分管院领导签批,省外出差须报经院长签批。外出中途因公回单位后再次出差,必须附有学院领导审批意见方可报销差旅费。
第五条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内凭发票报销;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附pos小票)。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六条 出差人员车票丢失或搭便车,只报销现有票据,不得用代用票抵报。凭出差审批单、住宿费发票,可给予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补助。
第七条 使用公务车辆出差的,不得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八条 出差乘坐飞机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第九条 外出参加会议、培训,报销时附会议通知,凡统一安排食宿并缴纳了相应费用的,只报销往返路途差旅费。
第十条 教职工15天及以下培训按出差报销;教职工15天以上培训,住宿(和同期学员合住)费用按不超过学习所在地区标准的70%限额内报销,只补助市内交通费。
第十一条 参加扶贫工作差旅费按现行规定标准执行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补助;下乡、扶贫等工作连续驻点超过15天的每天只发给伙食补助60元。
第十二条 教师因课题研究出差,须报经学院教务科研处备案,产生的差旅费在科研经费总额内报销。
第十三条 学院司机市外出差补助按实际天数随同出差人员报销补助,市内出差按月给予适当包干补贴。
第十四条 学生参加知识竞赛、技能大赛期间,参照教职工出差标准只补助伙食费。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审议,2014年9月12日开始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计财处负责解释。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1月13日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公务出差审批单
系 、部 、处 : 出 差 人 姓 名 : 职 务 : 年 月 日
出差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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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 坐 交通工具 |
公务用车□ 火车□ 高铁□ 汽车□ 轮 船□ 飞机□ 其它□ |
出差目的地 |
经 途径 到达 |
出 差 时 间 及往返天数 |
月 日至 月 日 共 天。 |
陪同姓名 |
共 人 |
系 、部 、处 审 批 意 见 年 月 日 |
主 管 院 领 导 意 见 年 月 日 |
院 长 意 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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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批单由出差人填写,两人以上出差时应指定一人填写,谁填写,谁报销。
2、在选择乘坐交通工具后□内打√(汽车专指长途公交大巴不含小车和出租车)。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公务出差审批单
系 、部 、处 : 出 差 人 姓 名 : 职 务 : 年 月 日
出差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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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 坐 交通工具 |
公务用车□ 火车□ 高铁□ 汽车□ 轮 船□ 飞机□ 其它□ |
出差目的地 |
经 途径 到达 |
出 差 时 间 及往返天数 |
月 日至 月 日 共 天。 |
陪同姓名 |
共 人 |
系 、部 、处 审 批 意 见 年 月 日 |
主 管 院 领 导 意 见 年 月 日 |
院 长 意 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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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批单由出差人填写,两人以上出差时应指定一人填写,谁填写,谁报销。
2、在选择乘坐交通工具后□内打√(汽车专指长途公交大巴不含小车和出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