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处与建行联系,建行近期推出“中国建设银行薪享通1号产品”,此产品为代发工资客户专属权益,签约账户日均活期存款余额大于1万元(含)小于5万元(不含),则按照签约日央行半年整存整取基准利率上浮25%计息。具体签约协议内容公告如下,请大家认真阅读“中国建设银行薪享通1号产品签约协议”,如有异议,教职工请于6月15日前到计财处明确表态不参与此协议。否则,视为同意。
联系人:刘慧智
电话:2896910
2018年6月8日
中国建设银行薪享通1号产品签约协议
(批量签约版)
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双方达成一致,甲方向乙方申请为其单位员工(以下简称“甲方员工”,名单详见附件《中国建设银行统代发客户薪享通1号签约清单》,以下简称“签约清单”)批量签约薪享通1号产品,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薪享通产品是一款灵活计息、具备活期便利、定期收益的人民币个人智能理财功能产品。
二、甲方员工可以选择银行卡活期账户或活期一本通存折签约薪享通产品,不可使用贷记卡、准贷记卡、借贷合一卡、签约个人存款联名账户的龙卡通(共管卡、亲情卡)、陆港通卡、医保卡、军保卡等银行卡签约。
三、甲方员工签约薪享通产品时,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账户状态正常(不存在挂失、过期等状态);
2.账户不处于不收不付状态;
3.其它乙方要求满足的条件。
四、薪享通产品期限为自签约成功日起一年,满期后双方无异议、自动延期。自签约成功日起,每3个月为一个结息周期,签约期内共四个结息周期。每个结息周期根据甲方员工签约账户满足的条件结付一次利息,第一个结息日为签约满3个月的对月对日,后三次依次顺延3个月。乙方每次结息时:
1)如甲方员工签约账户日均活期存款余额大于1万元(含)小于5万元(不含),则按照签约日央行半年整存整取基准利率上浮25%计息;
2)如甲方员工签约账户日均活期存款余额大于5万元(含)小于20万元(不含),则按照签约日央行一年整存整取基准利率上浮25%计息;
3)如甲方员工签约账户日均活期存款余额大于20万元(含),则按照签约日央行二年整存整取基准利率上浮20%计息;
4)如甲方员工签约账户日均活期存款余额小于1万元(不含),则按照结息日乙方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日均活期存款余额计算方式为上一个结息日(或签约成功日)到下一个结息日的每日活期存款余额之和/对应天数。
五、甲方向乙方申请批量签约薪享通产品时,需提供甲方员工签约清单,到开户行所在一级分行范围内营业网点申请办理。
六、甲方员工解约薪享通产品时,需持本人名下签约薪享通产品的账户介质,及本人身份证件到乙方全国范围内任营业网点申请办理。
七、甲方员工办理薪享通产品解约时,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账户不处于不收不付状态;
2.其它乙方要求满足的条件。
八、薪享通产品签约的活期账户中如有外币活期存款,仍按原外币活期账户规则结计利息。
九、乙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产品要素等内容进行调整,并正式对外公告一定时期后执行并适用于本协议,无需另行通知甲方及甲方员工,如有需要,乙方将在公告前报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甲方或甲方员工有权在乙方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本产品,如果甲方或甲方员工不愿接受乙方公告内容的,应在乙方公告施行前向乙方申请解约相关产品;如果甲方或甲方员工未申请解约相关产品,视为甲方及甲方员工同意相关调整,变更后的内容对甲方及甲方员工产生法律约束力,若甲方不执行变更后的内容,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产品。本产品服务内容等均以乙方最新公告为准。
十、银行卡活期账户或活期一本通存折签约薪享通产品后除计结息方式不同外,其他功能与原银行卡活期账户或活期一本通存折功能相同。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人民银行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章、政策规定及金融业的行业惯例办理。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二、甲方及甲方员工已仔细阅读了《中国建设银行薪享通1号产品签约协议》并特别注意了字体加黑的条款,甲方已对甲方员工做好相关宣传告知工作。甲方及甲方员工均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愿意遵守其全部内容。乙方已应甲方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说明。
十三、甲方保证签约清单中人员均为甲方员工。如发现非甲方员工的,乙方可拒绝为该人员签约;已经签约的,乙方有权直接解约。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方加盖公章,并经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