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1日下午,在行政楼309会议室召开了《陕西省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学习研讨会。学工部(处)、后勤处、招就处和计财处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尚丽华总会计师主持。
计财处处长雷雅坤领学了《陕西省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该办法在2022年11月11日由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教育厅联合印发。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原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8】13号)同时废止。该办法共三章十九条以及附件。主要包括总则、收费标准的制定、收费项目的管理以及附件《陕西省公办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分类表》。
会上,各有关部门按照《陕西省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根据我校学生公寓的生均建筑面积、每室入住人数、配套设施、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等情况。初步核定我校学生公寓条件在二类低类别和三类高类别标准之间。按照学生公寓条件介于两类之间的,按照高于较低类别收费标准低于较高类别收费标准的原则。我校学生公寓现行收费标准基本符合《陕西省公办高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
尚丽华强调要严格执行《陕西省公办高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严格对照《陕西省公办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分类表》,按实际情况据实核算学生公寓住宿费成本,并将收费方案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收费标准做到有理有据。继续施行公寓用电定额管理制度,公寓床上用品统一规格由学生自行采购。实行公寓收费公示制度和公寓退费限时办结制度。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高质量发展。(文/夏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