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资料
1、每月1日---20日为受理收集个人申请阶段。
2、个人需按照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书面资料。
二、归集、汇总资料
每月21日---25日为归集、汇总并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批阶段。
三、上报汇总资料
每月26日至月底为上报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办理阶段。
四、领取阶段
次月1日---20日为领取上月审批后的办理阶段。
说明: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统一在计财处计财科崔老师处具体办理。联系电话:2823266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日